离亡国仅一步之遥—从官员的辩白看官家的执政思路
日中交流研究所研究员 晏英
江西省宜黄县被拆迁户自焚事件发生后,主流媒体和网民对宜黄县委县政府进行了义愤填膺的声讨和挞伐。可是,近日,网络上出现了两篇以宜黄县政府官员的名义发表的,题为《透视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舆论对我们不公》的文章。作者满腹辛酸地诉说了宜黄县政府官员在这起事件中遭受的“委屈”与“不公”。不料,文章却不小心地暴露了官家与民为敌、不相信法律的执政思维的内部版本。于是人民日报10月14日只好亲自撰文批驳宜黄官员的“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理论。
在重庆市江津区的“风水门”事件中,重庆市江津区委书记王银峰针对日前媒体曝光“水映康城”项目停建放出如此狠话:“你知道重庆为什么打击黑恶势力不?你知道什么叫恶不?跟政府作对就是恶!”
官民双方观点都能发表出来,这就是民主,是非善恶自有社会公断。官员们的辩白这一新生事物,映射出很多问题,我们应该保持客观冷静的态度,对它表示欢迎。它有利于官民互动,让真相越辩越明。
以人民为本,坚持公平、正义原则,依据法律进行国家治理,既不断创新,又兼顾传统。这才是执政之正道。
下面,根据官员们的上述辩白来看看他们是怎样来对待人民、法律、公平、正义和传统的。
1.对待人民
宜黄官员的文章十分自豪地列举了宜黄近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作者以GDP、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等四项指标来说明宜黄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赶超沿海发达地区的一个成功样本。作者没有提及民众的生活、就业,没有提及本地公共服务供应与分配情况,没有提及当地的社会治安状况、官员的廉洁状况。所有这些与民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指标,都被作者忽略了。有这样的忽略也就可以推测,这些东西在这些官员心目中根本不重要。
这位官员作者列举本地成就的时候,选用的全部是经济增长指标。这种描述表明,发展经济确实是这些官员的共同信仰。可是,放眼全球,这样的政绩观是相当奇怪的,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各级官员会把经济增长当作最重要的政绩来炫耀,当然也没有哪个国家的官员会拿出主要精力追求经济增长。
官员都在争政绩。此种竞争,确确实实推动了某些地方官员滥用权力,以广泛而严重地侵害民众权利和利益的方式,追求最短时间内政绩的最大化。如果哪位官员运气不好,可能遭到处理。作者痛心疾首地说,宜黄县官员就属于运气不好的,宜黄事件之后,县领导的主要精力都用于处理善后和“灭火”了,无法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宜黄出现了如此严重的公共管理危机事件,这位官员作者所关心的竟然仍是经济增长。由此可见,经济增长主义已经变成了他们的一种迷信,而且这种迷信早已根深蒂固。
官员作者说,经济增长是有成本的;要增长,就需要“搞城市建设”。而这就需要进行拆迁;拆迁补偿标准太高,政府肯定吃不消。因此,政府就得使用暴力,进行强制拆迁,以控制补偿标准。作者断言:“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我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个‘崭新的中国’,是不是因此可以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这一句“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一定会成为今年的年度经典话语。
按照这些官员的逻辑,几个农民自焚的“成本”,简直可以忽略不计。经济发展和农民自焚,这是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问题。你看我们发展的多快多好,你们还指手画脚,分明就是敌对势力。房子一拆一建GDP就上去了,人一生一死GDP也上去了。广泛使用暴力可以控制经济增长的成本,从而保证经济的高速增长。而地方经济的高速增长,可以实现“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这足以弥补极少数人自焚所带来的成本。甚至死者本人,也会因“长远利益”得到实现而在地下高兴。
文章作者还振振有词:“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在所谓的“人民公仆”的眼里,中国的老百姓总是贪婪的,只有他们才是辛辛苦苦,一心一意为国家的。在他们看来,美国人民活该享受好政府,中国人民活该享受坏政府,极少数人自焚也是活该。
民不选官,官不为民。作为官员,天然没有为老百姓服务的动力。当治理乏力时,甚至公然宣称与人民为敌,这才是一切问题的根源。
有这样的官员执政,官员还用担心人民会过上幸福生活吗?
2.对待法律
宜黄官员一面抱怨法律之间内部打架。比如,物权法保护公民私有财产,但是却全无操作细则,成为一纸空文。国务院的《拆迁条例》偏偏又是和物权法相矛盾。国务院《信访条例》一方面授予人民利用信访机制反映问题的权利,一方面又要求民众上访前应向地方政府提出信访事项,否则是违法。问题是,造成信访的原因正是地方政府侵权或不作为。从地方政府对上访人员的残酷打压足见这种规定的荒唐可笑。私有产权也是一个模糊不清的问题,土地属于国家这是社会主义的特征,也就是说现在居住的土地都是国家的,只有上面的砖石结构才是你自己的。那么国家有权让你搬走,让你搬走时你就必须带着你的砖石结构走,问题是:你能把它挪到哪里放下呢?一个法治社会应该有独立的评价、仲裁、废止、修改法律的体系和机构,这一点我们做得不够。政治架构责权利不清的情况下,又怎么能解决法律之间内部打架的问题呢?从这个方面讲,因此倒霉的官员也是现行制度的牺牲品。
另一方面,宜黄官员说,一切机械地照搬法律会犯“本本主义”的错误。作者坦率地指出“法律并非一用就灵”的一大原因: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律化,立法者脱离实际、脱离民众等等。又说,这样的法律,根本无法执行,怎么能用这样的法律约束基层官员?官员作者还公然宣称:“过去,我们在讨论三农问题时,常有这样的感叹:幸亏中国的法律没有完全执行,否则农村就要被搞死了!这种观点虽然偏颇,但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从根本上,我国依然是人治的国家、依然是官本位的政府。”这位官员很直白地告诉我们:在政府工作的人都不相信法律,在地方政府的执政过程中,依法治国已经沦为了一句空话了。可是愚蠢的我们—老百姓还在相信法律。
“宜黄强拆烧伤事件终将过去,只要地方要发展、只要城市化没有停止,强拆工作就依然要进行下去。” 这些话是公然挑战宪法和法律、视百姓的物权如粪土的明证!
3.公平、正义
宜黄官员为了辩白而出卖了执政系统中公认的法律无用、人治社会的理念,那么我们需要问的是:这个社会是非曲直的标准是什么呢? 重庆市江津区“风水门”主角区委书记王银峰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跟政府作对就是恶!”
具体地说,一些官员生活在自己的强大统治逻辑中,关注的是增长、发展等宏伟目标。他们根本无意于理解、感受普通民众的生活,以及他们的尊严、权利和利益。事实上,普通民众就是这些官员实现自己和所谓集体目标的工具,是一种生产要素而已。这些官员也可能出身平民,但他们绝不可能以平等态度对待普通民众。在他们看来,征地、拆迁的时候,没有什么公平交易可言。政府给什么,民众就该服服帖帖地接受。如果拒绝,他们就把自己变成政府的敌人,立刻可以动用暴力机器对付之。宜黄县委书记、县长就把钟家人当成敌人,这位作者也论证说,这些人贪婪而短视,他们妨碍官员们从事其伟大事业,当然只配得到暴力。
也难怪总是有百姓跪着去求政府,去上访。只有在法治社会里才会有人人平等和有尊严一说,而当“人治”和代表权力的政府决定善恶标准的时候,百姓就只能跪着,因为规则的制定者是权力。人性和生命等等价值,放在哪里不一定。那么试问官员们:还留着公检法这样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部门做什么?
可是,作者又说:“我们精心为公民打造设计的现代救济方式—法律武器,老百姓弃之如敝履,仍然习惯选择上访尤其是越级上访。”作者完全可以去问一下当地法院,像钟家这种地方政府侵权事件当地法院是否会受理?即使受理了,又会是什么结果? 正因为党权事实上高于法权,书记大于法官,才有民众宁愿选择上访也不选择法院。官员们都不相信世间有什么公平、正义,为何叫百姓去找公检法?莫非公检法这些部门就是百姓被政府打懵后,再踏上一脚的机构。
4.传统
官员心中的老实话: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强拆”,代表了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宜黄县近年来的发展是有目共瞩”是怎么来的?不就是强取豪夺百姓财产来的?“一座新城拔地而起,身在其中感觉与沿海发达地区几无差别”,人民的幸福感是否也逐年提高?
城市化就得靠强拆吗?哪一个发达国家是强拆来的?为什么非要追求“城市化”?过去几十年,因为盲目城市化,一些文化古迹和古文化建筑被破坏殆尽,这与联合国和西方国家保护文明成果的宗旨大相径庭,成了中国一绝。令人心痛的事层出不穷,比如几百年的古镇古建筑一眨眼就灰飞烟灭,上百年甚至两三百年的古树被一排排砍去,南京前些年不就出现过吗?照此下去,应该再多搞几回焚书坑儒和文化大革命,把祖坟都刨光,这样就都是新的了! 最好他还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连爹妈都可以不用要了!
“新中国”是个什么概念? 是城市环境外表的虚荣吗? 不错,我们都是表面繁华的受益者,但我们同时又都是表面繁华的受害者,环境退化、江河污染、有毒食品泛滥、传统的灭绝、社会道德败坏、安全感消失、对未来忧虑重重,这同样是发展的结果。这种损害公民原住民的利益得来的环境改造合理合法吗? 这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吗?
“吃饭”和“建设”问题是个很好的借口,但我们要问一下,难道发展那么可贵,发展那么甜蜜,竟要用毁灭传统、毁坏生态、公民自焚来换取吗?一个没有掌声的发展,已经不是吃饭的问题了,而是人权的生死问题:为什么不能让人民自己选择自己的决定?为什么总是官家的话是圣旨?代表权谁授予的?为什么国外没有强拆?被打败的国民党在台湾的土地改革使农民兴高采烈,为农民谋幸福的共产党却强拆让农民自焚!
一般来说,亡党亡国需要四个基本条件:一为统治阶级人性兽化,官逼民反国内动荡。在中国,一心想捞政绩的官员,不考虑到百姓的利益。他们想的都是个人的前途和环境改造中得到的巨大的灰色收入!在强拆面前,公民在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时,已经在拼命了,而那些政府官员却冷酷无情,漠视生命。从唐福珍到钟家,一个个百姓生命的逝去,仍然换不了这些人一点点内疚和良心发现,反而因一点点所谓委屈而愤愤不平,别人以命抗争的惨剧,对他们而言就如同一只蝼蚁的生死。他们已经没有人性!二为制度一元僵化,遭外敌文攻武略,即不同国家民族之间的矛盾。世界上不声称自己是民主的国家只有6个:梵蒂冈、沙特、缅甸、斐济、汤加、文莱。而中国借拒绝西方政治制度为由,仍一味倡导“假民主”,反对“资本主义”人权。三为法治失范,诱发内乱。作者说到法律只是“本本”,不能“机械照搬”,国情是“人治”。照作者的意思,什么事都不要法律了,干脆回到王朝时代岂不更痛快?长期只唯上不唯下的官员选拔机制,只能培养出这种见利忘义、见风使舵的奴才。如此,事情决断均凭拳头大小,内讧分裂是指日可待的事了。四为政治腐败,量变逐渐积发质变。面对“宜黄910拆迁事件”,官员们不反思体制的漏洞:为什么老百姓对地方官员越来越有抵触情绪?为什么社会舆论对地方政府越来越不信任?为什么公众意见对官员辩解越来越反感?反而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什么叫恶?跟政府作对就是恶!” 执政思想腐败得惊世骇俗,不说也罢,心血已干涸。
如此看来,离亡党亡国仅一步之遥绝非危言耸听!
201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