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实际居住两年以上
▲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本报北京4月4日讯 记者施芳从教育部获悉,为保护真正海外华侨学生的权益,遏制“假华侨”考生的蔓延态势,2006年,海外华侨学生回国报考内地高等学校的资格有重大调整,即要求他们必须在国外实际居住两年以上,并要出具相关的公证书或认证书。
根据今年的《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调整后的华侨考生的报名资格为: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且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
今年的“联招考试”报名时间到4月10日截止,考试时间为6月23日至25日。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06-04-05 第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