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法学所亚洲法研究中心“中日企业法研究”活动正式启动。6月9日,“中日企业法研究启动暨第一次讲座”在法学所举行。我院秘书长朱锦昌出席并致辞。
朱锦昌对此次研究交流活动的顺利启动表示祝贺。他积极评价了中日两国间长期以来的学术和文化交流活动,指出中日两国作为近邻,一衣带水,有着悠久的友好交流的历史,而务实和富有成效的文化、经贸交流活动对于两国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他指出,中日之间的友好交流并非一帆风顺,除历史问题给两国友好往来所蒙上的阴影之外,两国之间的交流还不够深入,相互之间的理解还比较欠缺。具体到法学领域,虽然过去两国间的法学交流比较多,但是交流的方式和领域还存在很多局限,主要还是学术界或者实务界各自之间的交流,学术研究有时脱离实际需要,而实务工作又有时缺乏丰富的理论支持,这样的交流方式往往导致对对方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的理解和认识不全面、不系统。
在谈到中日之间进行法学交流的重要性时,朱锦昌指出,中日两国各个方面对于全面、及时、系统地了解对方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的需求十分迫切。对于日本有关方面来说,大批的日本企业在中国投资建厂或者同中国的企业开展贸易往来,不能不全面了解中国法制改革的现状。而对于中国有关方面来说,一方面,中国的法制改革需要借鉴日本有关的经验和教训;另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顺利推进,中国的许多企业也正在走出国门,不了解日本的有关法律制度将很难在日本或者同日本企业开展正常的经贸往来。另外,中日两国作为东亚乃至亚洲有影响力的国家,对于地区稳定、区域发展负有不可或缺的责任,也必须在法制等众多领域开展务实的合作和交流。
朱锦昌在讲话中肯定了法学所亚洲法研究中心在中日企业法研究方面所做的有益尝试。他说,中心近年来不但稳步扩大了同其他亚洲有关国家的交流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同日本有关机构和专家学者的交流与合作。尤其是此次开创性地借助中日企业法研究活动,为中日实务界、学术界搭建了一个很好的交流平台。
日本著名律师、一桥大学法科大学院特任教授、日本森·滨田松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射手矢好雄也向会议致辞。启动仪式由我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陈泽宪主持,亚洲法研究中心主任田禾主持首次讲座。法学所副所长陈甦就“中国《公司法》修改及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适用”发表演讲。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就中国外资企业注册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向日本企业代表做了介绍。国际合作局副局长李薇,以及日本相关企业法务部的专家学者出席了此次活动。(柳华文)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本网发布时间:2006-6-27 15:07:15